一、感謝政府對台北縣坪林鄉鄉民所開墾之土地,准予繼續耕作;二、坪林鄉、水德、石(石曹)、大林、金溪等村,人民所開墾之土地,在四十三年已經辦理申請放租,政府已經批准,且征收租金,但四十五年突然要收回造林案;三、日據時代高山族退入深山裡,當時就有農民入山谷墾荒,經日據政府測量後,由墾民耕作,且准予建造房屋,光復以後仍繼續耕作,現在林政局將石(石曹)村墾民陳水勝及許獅等,以侵占國有土地非法建造房屋,罰銀圓二百元,是不合理的。

一、感謝政府對台北縣坪林鄉鄉民所開墾之土地,准予繼續耕作;二、坪林鄉、水德、石(石曹)、大林、金溪等村,人民所開墾之土地,在四十三年已經辦理申請放租,政府已經批准,且征收租金,但四十五年突然要收回造林案;三、日據時代高山族退入深山裡,當時就有農民入山谷墾荒,經日據政府測量後,由墾民耕作,且准予建造房屋,光復以後仍繼續耕作,現在林政局將石(石曹)村墾民陳水勝及許獅等,以侵占國有土地非法建造房屋,罰銀圓二百元,是不合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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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識別:
002-02-06OA-09-6-5-01-00604
資料類型:
類型:公報
描述層次:案
著作者:
臺灣省臨時省議會
描述:
版本:原件
來源:承襲
保存狀況:良好
日期:
1998-12-21
格式:
實體描述—數量:8704
範圍:
1998-12-21
管理權:
原典藏單位:臺灣省諮議會
現典藏單位: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
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: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,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,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;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,若需申請授權者,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。

授權聯絡窗口

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
電話:(02) 2652-5181
e-mail:twharch@gate.sinica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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